关于我市中职教师201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修订)》(附件1)的要求,请各校根据教师的申报,收齐相关佐证材料,按照范例填写好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表(附件2),按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时间安排表(附件3)的日期,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表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报市职教中心继续教育部审核认定;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zjgk@126.com。
关于学时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1、学校的校本研训依据中心审核通过的计划按学年开展,2016年6月10日之前必须完成全学年的培训任务(含校内课时公示及网站课时录入),校本课时申报将另文通知。
2、以市职教中心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组织的学生技能竞赛、教师竞赛、课题研究、论文评选、教学资源开发、中心组教研活动、市级公开课等活动由中心统一认定课时,各校无需另行上报。
3、除上述之外,市职教中心无法掌握的其它认定项目由学校申报,从2016年开始,每年集中申报时间为当年3月15日至31日;各校集中申报上一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学时认定申请,逾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认定时提供的各种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的落款签署日期必须在认定的起止时间之内,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018089。
特此通知!
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2016年2月25日
附件1:《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修订)》
附件2:福州市中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