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之家教代会

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优胜团体)的评选办法

时间:2016-05-27 阅读:19768

2016年第八届第5次教代会

文件(五)


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优胜团体)的评选办法

 

为了提升会员的综合素质,丰富会员的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工会小组的凝聚力,发扬工会小组团结、友爱、互助的精神,特订本评选办法。

一、 积极分子

1、比例及分配:各工会小组总人数的20%。

2、评选办法,按一年工会各项活动的个人得分排序进行评定。

二、先进集体(优胜团体)

1、等级及名额: 职专十一个工会小组,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五个。普教和行政7个工会小组,一等奖二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3个。(分组名单附后)

2、评选办法: 按工会小组总平均分排序进行评奖

3、总平均分的测算:本组个人得分的总和除以本组人数后再加上团体总分

三、    得分规定

1、报工会批准,组织校级(含校级)以上活动,有计划、过程材料,比赛结果的,组委会委员视工作量加1--7分。参加校级活动每项每人得两分,评奖取前六名时,获得1—6名的分别另加7、5、4、3、2、1分;评奖取前八名时,获得1—8名的分别另加9、7、6、5、4、3、2、1分;评奖按级别时,获得一、二、三奖和优秀奖分别另加7、5、3、2分。

2、参加系统以上(含系统)级别活动每项每人得4分,评奖取前六名时,获得1—6名的分别另加11、9、8、7、6、5分。评奖取前八名时,获得1—8名的分别另加13、11、10、9、8、7、6、5分。评奖按级别时,获得一、二、三奖和优秀奖分别另加12、10、8、6分。

3、校级活动,团体奖取1—10名时,分别获得10—1分;团体奖按级别时,获得一、二、三奖和优秀奖分别获得8、6、4、2分。

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工会

2016.5